为推进中国(廊坊)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廊坊综试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廊坊市主导产业,以发展现代商贸物流产业为基础,以推动传统外贸数字化转型、品牌化发展为重点,以创造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河北场景为目标,学习借鉴先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成熟经验做法,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贸易链和服务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外贸提质增效,培育竞争新优势,努力构建“区域协同、示范引领”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开放发展。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政府的支持、推动与协调作用,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经营环境,构建层次更高、领域更广、辐射更强的开放型经济新体系,壮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规模。
2.坚持改革创新,规范发展。积极借鉴国内先进地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构建审慎包容的创新监管体系,加快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监管服务模式和制度体系,促进管理规范化、贸易便利化、服务信息化。
3.坚持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廊坊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优势,深化与省内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合作,聚焦跨境电子商务带动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的连接点,提升能级、彰显特色,打造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贸易转型新链条,促进区域均衡发展、消费升级。
(三)发展目标。经过5年的改革创新,在廊坊市范围内建设布局合理、政策完善、设施齐备、功能齐全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2025年,实现综合试验区线上平台备案企业1000家以上,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5个以上,新认定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5个以上,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达到30亿元;2027年,实现综合试验区线上平台备案企业2000家以上,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12个以上,新认定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10个以上,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达到7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两个平台”。
1.搭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依托河北电子口岸,建立集通关、税务、支付、信用、商务、物流、大数据等各类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信息平台,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信息交换共享机制,通过集成线上进出口通关、退税等政务服务,链接金融、物流等市场服务,实现海关、税务、商务、市场监管、邮政等部门间的数据交换和互联互通,以及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制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相关基础信息与数据交换标准规范、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订单、支付单、物流单的数据格式标准。
2.建设线下产业园区平台。采取“一区多园”的布局方式,坚持“1+5+7”的发展思路,推动线下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高水平发展。综合考虑口岸布局、海关监管资源、产业集聚基础等因素,在廊坊临空经济区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核心发展区。通过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基地、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分拨中心等,加大市场主体和专业人才引进培育,吸引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金融、物流仓储、供应链等各类优质企业和人才集聚。引导并依托区域传统特色产业和外贸企业集聚优势的县(市、区)、开发区,打造5个以上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与制造业、服务业等融合发展,提升“霸州家具”“永清服装”“大城保温建材”等品牌影响力,在交易平台、仓储物流、金融、外贸服务等关键环节引进和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推动专业市场利用跨境电子商务转型升级,打造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充分发挥霸州市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家具)、固安县新型显示、香河机器人等6个省级外贸转型示范基地的带动聚集作用,突出“互联网+跨境电子商务”思维,以线上带线下,以线上促线下,形成相互补充、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建设“六个体系”。
1.建立信息共享体系。利用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政府、监管部门、金融机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仓储物流企业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联通共享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探索建立进出口商品信息溯源系统,汇聚生产、交易、通关、物流、支付、结算、评价等数据信息,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全流程源头可溯、去向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
2.建立智慧物流体系。积极建设物流智能信息系统、物流仓储网络系统、物流运营服务系统,形成功能完善的物流服务支撑体系,实现物流供应链全程可验可测可控。依托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优势,加强航空、铁路、公路等物流通道建设,推动廊坊综合保税区、廊坊临空经济区等区域物流网络高效衔接,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衔接顺畅、功能齐全的跨境物流分拨配送和运营服务体系。
3.建立金融服务体系。深化政银企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非银行支付机构、征信机构、外贸服务平台等加强合作,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完备便捷、风险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务。探索基于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申报数据的跨境电子商务普惠金融产品开发,满足从事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境内个人对外贸易结算需求,允许其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结算。允许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将境外仓储、物流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税费的跨境代垫。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积极发挥风险保障和融资促进作用。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鼓励境内银行与依法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合作或单独办理相关业务,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
4.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数据库,提供跨境电子商务主体身份识别、信用记录查询、商品信息查询、国别风险查询、海外买家咨询查询、货物运输及贸易信息查询等信用服务。建立监管部门信用认证和第三方信用服务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对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实施信用负面清单管理,维护跨境电子商务良好的发展环境。
5.建立统计监测体系。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主体信息、电子合同、电子订单等标准及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分类标准,建立规范、全面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和监测制度。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技术,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中心,链接综合服务平台,对各类平台商品交易、物流通关、金融支付、税收征管等数据进行交换汇聚和分析处理,逐步建立多层面、多维度反映跨境电子商务运行状况的综合指标体系,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6.建立风险防控体系。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风险信息采集机制、风险评估分析机制、风险预警处置机制、风险控制机制,开展全流程的专业风险分析,有效防控虚假贸易经济风险,数据存储、支付交易、网络安全的技术风险,以及产品安全、贸易摩擦、主体信用的交易风险,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决策支撑。建设完善网络安全防护、数据资源安全管理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体系,保障网络安全、交易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有效防范交易风险。
三、重点举措
(一)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招商活动。以廊坊临空经济区为重要载体,充分调动相关县(市、区)、开发区积极性,大力宣传廊坊临空区、自由贸易区、综合保税区、综合试验区“四区叠加”的品牌优势,通过特殊的政策优势、独特的区位优势、便利的服务优势、快捷的商务优势,远期锚定辐射能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国际国内知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开展定向招商活动,吸引其在廊坊市设立区域性、功能性总部。近期招引新兴跨境电子商务重点企业来廊坊市投资考察。同时,赴深圳、郑州、宁波等城市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引资活动,引进创新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配套服务商等各类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落户。
(二)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系列主题活动。以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为载体,深度参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论坛、丝路电子商务国际合作论坛、国际跨境金融发展高峰论坛、跨境贸易便利化海关论坛、国际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会及国际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招商会客厅等系列主题活动,广泛对接参会的高端嘉宾、国际组织、专家学者,推动廊坊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三)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重点项目发展。紧紧围绕廊坊市家具、家居、建材、五金等优势出口产业,认真谋划一批跨境电子商务重点项目,重点支持永清县依托域内重点企业申建保税物流中心,探索创新跨境电子商务新零售创新模式,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开设跨境线下体验店,提供跨境电子商务商品流通全流程追溯和查询服务,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线上及线下实体零售店融合,激发实体经济新的市场活力。通过开设线下展示店、体验中心、直播基地、实训基地等,在运营模式、业务流程、仓储物流、交易结算、展示体验、质量追溯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全模式覆盖,打造廊坊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示范标杆,形成龙头带动、强力支撑效应。
(四)加快推动商贸物流快速发展。以重点发展现代商贸物流产业为抓手,抢抓国内快递龙头企业北方总部落户廊坊的机遇,通过争创“中国快递示范城市”,依托大兴国际机场的建设与发展,打造通达全球的“空中丝绸之路”航线网络,接驳国际航线资源,实现国际货物运输、查验、通关、保税一站式服务和货运流转的高效性,保供稳链,满足全球航空运输服务需求,为跨境电子商务的产业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支撑。
(五)加快布局“海外仓”网络。在德国科隆、俄罗斯莫斯科已布局海外仓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在“一带一路”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通过自建或与第三方合作的方式布局海外仓。大力发展以海外仓为支撑的备货模式,提升客户体验,拓宽销售品类。提升海外仓服务水平,引导海外仓延伸拓展维修、退换货、金融、咨询等综合服务功能。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海外仓开设海外品牌集成店、代运营头部品牌线上旗舰店或自建电商平台。
(六)优化保税零售进口(1210)业务。支持廊坊综合保税区面向京津消费市场,依托京东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区北方中心项目,建设功能完备、配套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产业园,建立围绕资源、数据、物流、仓储、营销、金融等要素的供应链保障体系和通关服务体系,在场地支撑、政策扶持、人才培训、企业孵化等方面提供全面服务。大力发展“前店后仓+快速配送”模式,探索在主要商圈和旅游景点开设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线下体验店,打造“跨境电子商务+核心商圈”“跨境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的新消费场景,丰富优质消费品供给,提升城市消费品位。
(七)探索通关便利化模式创新。搭建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管理和通关服务平台,探索实现企业备案、申报、征税、查验、放行、转关等环节的全程通关无纸化作业。出口实行“简化申报、清单核放、汇总统计”。落实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进一步畅通出口退货渠道。
(八)创新跨境电子商务主体税收政策。积极探索实施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税收征管和服务措施,优化相关税收环境。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对接入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适用分级分类管理。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适用无纸化方式申报退税。
(九)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引进培育。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施“跨境电子商务+产教融合”工程,支持廊坊市有条件的高校开设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专业和学科;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人才服务机构及相关教育机构合作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充分发挥广州(廊坊)跨境电子商务展示中心的作用,运用优质教学资源、实训基地,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输送实用型、技能型和创新型人才。探索建立知识、技术、管理等人力资本产权激励机制,引进和汇聚创新人才,吸引一批跨境电子商务高端人才落户廊坊市。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廊坊市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中国(廊坊)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廊坊综试区建设工作,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任务清单,定期研究重大问题,推进廊坊综试区各项任务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廊坊市要承担廊坊综试区建设的主体责任,负责廊坊综试区的整体协调组织推进。省有关部门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在政策、服务、监管等方面主动对接廊坊市,及时评估政策执行情况和落实效果。
(三)强化政策支持。统筹运用现有资金渠道,对廊坊综试区给予支持。廊坊市制定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强化财税、要素保障等支持,形成导向清晰、兑现便利、支持有力的政策支撑体系。
(四)加强宣传推广。紧紧围绕廊坊综试区建设和发展,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经验推广、专题研讨等专题活动,选取特点鲜明、效果显著的创新成果进行宣传推广,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与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助力打造京津冀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中国(沧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中国(沧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沧州综试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文件精神,综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牢牢抓住共建“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机遇,坚持向海发展、向海图强,用足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沧州综试区建设步伐,以复制推广全国前六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为重点,以探索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模式、技术标准、业务流程和信息化建设为目标,为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积累新经验、聚集新优势、创造新动能,加快推进沧州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河北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和开放发展。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政府的支持、推动与协调作用,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平、公正、透明的经营环境,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积极参与沧州综试区建设。
坚持创新与复制并重。认真总结全国前六批综合试验区成功经验,制定复制推广的目标任务、具体步骤和保障措施,力争早见效、快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适时推进体制机制、保障政策等系列化制度创新,推进沧州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快速发展。
坚持线上与线下同步建设。按照“一点突破、全域发展”的思路,加快搭建线上监管和配套设施,线下着力打造一批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逐步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服务支持体系,助推打造河北世界级产业集群。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力争实现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备案企业超过1000家,培育7个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建立5个跨境电子商务园区,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达到20亿元。
到2027年,力争实现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备案企业超过1500家,培育10个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建立10个跨境电子商务园区,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达到5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两大平台建设。
1.优化“沧州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以河北电子口岸为依托,对已搭建的沧州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功能进行优化。坚持“一点接入”原则,探索建立数据标准和认证体系,为监管部门和企业提供统一明确的标准化数据接口和接入流程,逐步实现商务、海关、税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邮政等部门间数据互通和信息共享,达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目标。积极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园区、重点进出口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物流仓储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金融机构对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形成线上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
2.高标准建设各类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平台。依托沧州经济开发区、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孟村经济开发区等18家省级以上开发区和中国-中东欧(沧州)中小企业合作区,积极推动县(市、区)规划建设一批特色产业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一区多园”线下综合支撑平台。推动黄骅港综合保税区申报建设。完善线下仓储、分拨和监管设施,为市场主体提供跨境电子商务全产业链服务。坚持“大招商、招大商”,引进世界100强和国内50强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在园区设立总部或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在支持申报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园区的基础上,出台沧州市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培育和认定一批示范园区。
(二)加快建立七大管理服务体系。
1.建立信息共享体系。依托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完善服务功能,建设多位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合作机制和共享平台,实现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电商企业、物流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统一信息标准规范、备案认证和管理服务,实现企业“一次备案、多主体共享、全流程使用”,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数据技术支撑。
2.建立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企业之间开展合作,利用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可查寻、可追溯的特点,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等完备便捷的一站式金融服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鼓励境内银行与依法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合作或单独办理相关业务,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扩大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创新研发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新型险种。
3.建立智能物流体系。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依托第三方物流和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共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为电商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供应链服务商等主体提供成本较低、实时准确的专业服务。大力发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集中配送等先进模式,建立国内保税公共仓储、海外重点国家物流专线、海外公共仓储等相结合的便利化物流体系。
4.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提供跨境电子商务主体身份识别、信用记录查询、商品信息查询、货物运输、海外买家资信查询及贸易信息查询等信用服务。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风险评估体系、产品溯源体系、备案信息共享体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实施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并将相关信用信息推送至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5.建立统计监测体系。依托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研究制定跨境电子商务统计标准、口径、范围和方法,探索建立以申报清单、平台数据等为依据进行统计、管理的新模式,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数据统计制度,建立中国沧州跨境电子商务数据监测机制,适时建立并发布跨境电子商务指数,为企业、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6.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风险信息采集、风险评估分析、风险预警处置和风险复查完善等机制,以节点风险防控为重点,开展全流程的专业风险分析,有效防控非真实贸易洗钱的经济风险,数据存储、支付交易、网络安全的技术风险,以及产品安全、贸易摩擦、主体信用的交易风险,为政府监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和决策支持。
7.建立人才支撑体系。推动形成政府、高校、协会和企业四位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机制,支持沧州师范学院、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和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等高校开设专业课程,鼓励协会和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沧州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和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重点做好跨境电子商务实操业务培训,通过创新产教融合方式,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人才支撑。
三、重点举措
(一)培育壮大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1.培育“跨境电商+专业市场”新支撑。开展“跨境电商+专业市场”专项行动,充分挖掘重点专业市场的外贸潜能,培育一批运营模式与国际接轨的商品交易市场。鼓励建设专业市场转型示范园区,探索打造跨境新零售枢纽中心。
2.发展“跨境电商+产业集群”新模式。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集群”试点,鼓励传统制造型企业和外贸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转型升级,依托沧州市45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外贸转型示范基地建设,提升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和公共服务能力。在河间玻璃制品国家基地,孟村、盐山管道装备,任丘汽摩,南皮五金和肃宁裘皮等10个省级外贸转型示范基地实施“越级提升”工程,鼓励基地企业打造以质量、品牌、技术和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
3.探索“跨境电商+消费中心”新载体。推动肃宁保税物流中心申报建设,依托获批后的保税物流中心发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支持企业在保税物流中心设立进口商品“一站式”保税展示区。开展网购保税零售进口业务,大力发展“前店后仓+快速配送”模式。开设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线下体验店,为消费者提供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线下展示体验、线上下单配送服务,提升城市消费品位,逐步形成沧州跨境电子商务海外购城市消费中心。
4.做强“跨境电商+招商引资”新链条。赴上海、深圳、宁波等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引资活动,加大沧州综试区宣传推介,对接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引进创新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配套服务商等各类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落户。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依托“一中心两平台”(沧州市国际传播中心、沧州市产业出海平台和沧州市智慧融媒体平台)开拓国际市场。
(二)强化物流基础建设。
1.发展外贸集装箱航线。深化与上海港合作,支持黄骅港从内贸航线向内外贸航线拓展,提升港口对外辐射和整体服务能力,织密海上航线网络,促进区域生产要素流通和商贸往来,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口岸互联互通,将沧州打造成为河北地区重要的货物集散中心。发挥海运大宗、长距、性价比优等特征,加密开行中国远洋等海外定期和非定期航线。
2.加快“海外仓”网络布局。引导企业在“一带一路”、中欧班列沿线及RCEP成员国,通过自建或与第三方合作的方式布局海外仓。重点打造印度孟买海外仓暨河北品牌产品展示中心、南非海外仓、阿联酋海外仓、俄罗斯海外仓和斯洛伐克中国商务中心。提升海外仓服务水平,引导海外仓延伸拓展境外维修、退换货、金融、咨询等综合服务功能。
(三)提升贸易便利化。
1.推进通关便利化。出口实行“简化申报、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持续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探索实现企业备案、申报、纳税、查验、转关等环节全程线上办理。落实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进一步畅通出口退货渠道。
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按照《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相关政策规定,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对依托综合服务平台,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业务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增值税优惠政策。对纳入综合服务平台、规模较大、从事B2B业务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业务指导,帮助企业提升全环节各事项办理速度、压缩单证收集整理时间,加快退税办理进度,提高退税审核效率。
3.创新外汇监管模式。支持金融机构在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范围内创新金融结算产品,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办理跨境外汇收支和结售汇业务。
(四)构建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体系。
1.探索设立沧州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信保资金池。推动信保机构与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等市场主体共建跨境电子商务B2B信保资金池、进口商风险资金池等,提高中小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交易能力,创新保险服务。
2.探索“外贸企业+金融机构+平台”合作模式。支持专业供应链金融机构落地沧州,鼓励其与电商卖家、综合服务平台和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数据对接,利用平台数据,对外贸企业进行分级分类信用管理,实施差别化信贷措施,缓解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3.探索利用平台资源强化信保支持。引导信保机构扩大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结合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在客户、数据、运营等方面的强大资源,支持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出口业务发展;鼓励保险机构创新研发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新型险种,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助力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做大B2B出口规模。
(五)推动信用管理和风险防控。
1.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各有关部门将相关信用信息推送至相应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各监管部门通过平台共享涉企信息,海关、税务、外汇、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各自信用核定标准对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实施分类分级监管。
2.确保质量安全。推动设立跨境电子商务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监测、采集、分析、评估、预警与评估跨境电子商务商品质量数据及风险信息,依托大数据分析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质量安全决策参考。
3.强化风险防控。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第三方服务平台等相关平台切实履行风控主体责任,以跨境贸易全流程节点风险防控为重点,开展专业分析,有效防控风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沧州市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中国(沧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沧州综试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研究沧州综试区建设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沧州综试区建设的重大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沧州市要承担中国(沧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的主体责任,负责沧州综试区的整体协调组织推进,在制定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强化财税、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建设、与监管部门政策对接、设计并持续完善优化业务流程等方面发挥牵头作用。
(三)强化政策支持。统筹运用现有资金渠道,对沧州综试区给予支持。沧州市要加大财税支持和要素保障,统筹安排资金用于支持沧州综试区建设发展,制定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形成导向明确、支持有力、兑现便利的政策支撑体系。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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