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23〕3号)精神,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形成数字治理新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数字政府顶层设计基本完善,协调推进机制不断健全,应用成效基本显现。政府履职领域业务基本实现数字化、智能化,云、网、数据、共性应用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全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初步建成;数字政府建设和运行体制机制更加协同高效。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安全可信、合规可控的安全防护体系基本形成。
到2035年,以数据要素驱动的现代化数字政府体系更加成熟完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整体协同、敏捷高效、智能精准、开放透明、公平普惠的数字政府基本建成。
二、全面提升政府数字化履职效能
(一)强化经济运行大数据监测分析,提升经济调节能力。加强经济运行基础数据整理、归集,建立多源合一的宏观经济发展基础数据库。按主题整合相关数据资源,加快构建投资、农业、主导产业、科技、贸易、京津冀协同发展、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等经济运行主题数据库。以行业管理业务数据为基础,建设就业、能源、交通、物流、文旅、康养、智慧旅游等一批行业专题数据库。强化全市宏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建立宏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会商机制,及时预警经济风险,提升政策制定精准性、有效性。
(二)大力推行智慧监管,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完善法人基础数据库,构建统一的市场主体、监管客体全景“画像”与信用档案,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行政执法信息、监管数据归集依规共享和有效利用,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精准性。强化食品药品数字化监管,依托省食品安全监管平台、省数字化药品监管平台,实现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监管。强化特种设备数字化监管,将电梯、锅炉、气瓶等特种设备的状态、事故预警等信息列入监管范围,实现设备从告知到注销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创新数字化监管方式,依托省级“互联网+监管”系统,充分运用新型监管手段,对接各行业专业监管系统,实现重点领域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数字化追溯监管。
(三)积极推动数字化治理模式创新,提升社会管理能力。完善人口基础数据库,满足社会管理和宏观经济管理等领域,对高质量、高可用性实有人口数据的需求。完善“雪亮工程”、智慧安防社区等工程前端设备覆盖和平台应用功能,谋划建设一体化应急指挥平台,搭建覆盖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哨点等全域传染病监测预警平台,配合省民政厅加快市、县、乡镇民政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持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智能化、应急管理数字化,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精准化、基层治理数字化水平。畅通数字化矛盾化解渠道,建设承德智慧调解风险预警平台系统,提升法律援助智能化水平。
(四)持续优化利企便民数字化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完善电子证照基础数据库,加快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集约化建设,开通“冀时办”承德频道,打造泛在可及政务服务;建设推广“一件事一次办”系统,推行智慧便捷政务服务;依托“冀时办”企业版,提供优质便利的涉企服务。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码工作要求,逐步实现“一码通行”;加快提升电子社保卡覆盖率,逐步推动居民服务“一卡通”线上线下应用。
(五)强化动态感知和立体防控,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完善升级承德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提升生态环境数字治理能力。建立国土空间与自然资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快推动承德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依托省级水务综合业务平台,加强数字孪生流域建设,打造智慧水利体系。
(六)加快推进机关数字化建设,提升政务运行效能。加快推进融合电视电话会议、政务云视频、应急指挥、涉密视频会议、互联网会议功能于一体的“五合一”多功能视频会议室建设,提升政务云视频“一张网”应用水平。加快实现市、县两级非涉密办公电子化,提升全市公文“一张网”运转水平。优化完善市政府电子督查系统,建立督查活动监督平台和信息共享平台,提升行政监督数字化水平。深化数字技术应用,创新行政执行方式,推动机关内部服务事项线上集成化办理,提升政策辅助决策数字化能力。
(七)推进公开平台智能集约发展,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依托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强化政策解读发布。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一体化融合,完善升级全市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畅通群众互动交流渠道,及时感知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三、构建基础支撑平台体系
(一)提升基础支撑平台服务能力。完善升级承德市政务云体系,谋划多云承载模式,持续推进各级各部门政务系统迁移上云。加快电子政务外网提质升级,实现纵向骨干网千兆到县、百兆到乡(镇、街道)、村(社区),横向覆盖市、县机关单位。统一各级各部门互联网出口,实现市、县分级互联网出口统一管控。
(二)提升共性应用平台支撑能力。完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优化提升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依法依规推进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失信联合惩戒等应用。依托省级身份认证基础设施、人口基础库、法人基础库等认证资源,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可信的服务。推广电子印章应用,加快建设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系统,推动政务部门在日常办公、政务服务中使用电子印章。扩大社会主体电子印章服务覆盖范围,在行政审批、税务、社保、公积金等领域推广电子印章。推动财政票据跨域报销,实现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全覆盖。制定电子档案管理规范,推动业务档案数字化。
四、构建新型数据资源体系
构建上联国家、省,纵向覆盖各县(市、区),横向连接市直各部门的全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开展政务数据确权,明确数据权属和管理责任,全量编制政务数据目录,实行“一数一源一标准”,汇总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通过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对政务数据资源进行注册、挂接、发布,有序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全力释放数据价值。建设全省首个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数据资源的浏览、查询、下载等基本服务,促进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步伐,释放数据能量,创造公共价值。
五、构建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一)完善安全管理机制。统筹做好数字政府建设安全和保密工作,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数据分类分级保护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评估检测。加强对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企业的规范管理,强化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个人隐私等信息的保护,落实政务数据“出境”管理要求,筑牢数据安全国门,保住安全底线。
(二)提高安全保障水平。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构建网络空间安全保障体系,积极运用数据加密、动态脱敏、访问控制等手段保障数据安全。增强数据资源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层面建立全市统一、协同联动的安全运维机制,增强网络安全态势分析与预测能力。增强关键系统安全管理和防护,加强安全传输、授权管理、全流程审计和运行监控,提升系统安全防护水平。
六、建立完善数字政府推进体制机制
(一)健全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承德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大数据事业发展中心。借鉴先进地区做法,深化改革、整合职能,建立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府建设体制。
(二)以数字政府建设引领、促进数字承德发展。准确把握行业和企业数字转型需求,激发全市数字经济活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补齐乡村信息基础设施短板,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探索建立培育数据要素交易市场,完善数据产权交易机制,规范数字经济发展。
七、加强党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委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利用全市数字资源,统筹管理数字化应用,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各级政府要在同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数字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谋划落实好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二)提升干部队伍数字意识、数字素养。多措并举开展数字政府相关培训,把数字政府建设内容作为机关干部日常培训学习内容,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质。培养造就一大批数字意识强、善用数据、善治网络的干部队伍,为全面增强数字政府建设效能提供重要人才保障。
(三)健全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依法依规建立健全与数字政府建设相适应的制度规则体系,加快推进技术应用、流程优化和制度创新,并及时总结经验,固化为制度规范。构建数字政府建设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出台数据、应用、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安全管理等一批支撑数字政府建设的关键标准。
(四)建立多元投入数字政府建设资金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统筹力度,发挥资金效益,大力支持数字政府建设。强化财政资金引导,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重点支持云、网、数据、共性应用等基础平台建设。在自主安全可控前提下,积极争取各类专项资金,探索政府部门和企业合作共建,通过政府投资、社会融资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数字政府建设。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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